距今43003800年间,在今甘肃、青海东部、南部、腾格里沙漠地区,分布着一支以甘肃广河齐家坪遗址命名的齐家文化。齐家文化生业经济是农业、畜牧业、商品贸易混合模式。齐家文化玉器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逐步进入学术界和收藏界的视野,声名鹊起。
齐家文化玉器有较为显著的特点,第一是数量庞大,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总计约3500余件。第二,大部分为采集和征集品,相当一部分并非出自居址和墓葬,也未见得就是教祭祀遗迹,而可能是市场、财富窖藏、制作作坊等以往我们忽视的其他类型与商品经济有关的遗存。第三,有明确的分布区,主要流通于甘肃、青海、等齐家文化分布区,其中以甘肃地区为中心。但是,齐家文化玉器与晋陕蒙地区的石峁集团玉器和晋南陶寺文化玉器有着许多共通之处。第四,器类以片状和条形器为主,如钺、斧、戚(长条形平刃兵器)、锛、刀、凿、璧、环、琮、璋、圆片玉、筹,等等。此外,还有数量丰富的玉料(条形料和边角料)、玉芯(琮芯和璧芯)等。装饰品包括镯、管、臂钏。第五,绝大多数玉器素面。第六,绝大多数玉器制作工艺比较粗糙。
以往,学术界多祭祀和礼制用玉的角度解读齐家文化玉器的功能。但若仔细分析上述齐家文化玉器的各种特点,均不能有力地佐证齐家文化玉器主要用于教祭祀。更为关键的是,几乎没有一例玉器有着教祭祀遗存的背景关系。因此,齐家文化玉器功能还可以从其他角度进行解读。考古学家朱乃诚曾认为,甘肃武威皇娘娘台墓地内随葬的200多件玉石璧可能就是原始货币。这一视角值得重视。
齐家文化分布于河套地区,跨越农业区、牧业区、农牧交错带,有玉矿资源,加之河套地区的地理通道区位,决定了其商品经济的地理区位。比照西亚考古发现与研究发现的商品交易相关用器,可以推测,甘肃永靖县齐家文化大何庄出土的石“纺轮”、小骨璧等,均应为商品交换记账的算筹。大何庄遗址出土的所谓“红陶铃”,当为“陶筹或石筹的封泥球”。甘肃临潭县陈旗磨沟M247:1“石权杖头”,应当为衡器石权。甘肃武威皇娘娘台出土的骨贝,显然是印度洋子安贝(货贝)的模型,即子安贝仿制品“代币”。
这是我们从一般等价物的角度,来分析齐家文化玉器功能的经济基础。因为河套地区乃至中原地区,在多种生业的族群、考古学文化之间的商品交换过程中,会出现对于商品价值判断的差异,越来越阻碍常规的、多种商品交换的成功率。因此,一般等价物便应运而生。在金银等贵重金属进入东亚之前,距今4300年至4000年间,铜器和铜料以及子安贝可供提供的数量过少,也难以承担大规模商品交换经济行为中的一般等价物的职能。
同时,东亚地区自3万年前以来,一直存在着对玉器的。这种玉器的价值观被齐家文化、石峁集团、陶寺文化所接受,成为牧业族群、商人集团、农业族群之间认同的商品价值观。而且,玉器制作凝结了更多的社会劳动时间,加之齐家文化玉矿的垄断性、玉质的稀缺性和耐久性,更适于暂时替代贵重金属作为一般等价物来衡量其他商品的价值。
目前,学界对于齐家文化玉器货币功能的探索才刚刚开始,还有许多具体问题有待今后的相关考古资料从经济学的角度进行深入探索。
经济学原理认为,一般等价物(即货币)所具有的商品价值衡量职能,要求货币适应各种规模的商品交换的规格,俗称面值。
由于齐家文化玉器比重为1.54.7,因而决定了玉器作为货币不可能依据重量,只能凭借长度或直径作为价值衡量的尺度。基于此,笔者分析了甘青地区出土和采集的有详细尺寸统计资料的300件(不包括玉装饰品)齐家文化玉器(《玉泽陇西:齐家文化玉器》,出版集团公司2015年版),按照厘米统计长度,考虑到制作的工艺误差与流通过程中的损耗,因此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将齐家文化玉器分为八个等级。
齐家文化特级玉币长度达50厘米以上,约占齐家文化玉器总数的1%,仅见大型玉刀2件、大玉璋1件,出自古浪峡口、牛门洞、上孙家寨遗址,均非齐家文化的中心聚落,应是流散后的巨额面值的货币,基本不用于市场流通。
I级玉币长约3540厘米,约占总数的1%,器类为大刀和小孔璧。大致推测是流散后的不常流通的大额面值货币。I级与特级在长度上有着明显的差异。
II级玉币长约27.534.5厘米,约占总数的4%。器类以戚为主,小孔璧次之,大刀最少。这是在商品交换中不常用的大面额货币。
III级玉币长约2027厘米,约占总数的9%。以璧(小孔璧、联璜璧、异形璧)为主,其次是戚,玉料占第三位。大约是比较常用的较大面额货币。
IV级玉币长约1519.5厘米,约占总数的12%。以璧为主,戚占第二位,其他依次为凿、琮、钺和中型玉璋、玉片、玉料和中型刀,是比较常用的中等面额的货币。
V级玉币长约1014.5厘米,约占总数的28%。以璧为主,玉质工具(斧、凿、锛)跃居第二位,其余依次为钺、琮、璜、玉料,环和小刀最少,是流通量非常大的小额货币。
VI级玉币长约59.5厘米,约占总数的41%。器类更为庞杂,玉料(玉片、璧芯和琮芯)独占鳌头,工具类同璧和琮并列第二位,其余依次为环、璜、圆片玉算筹,是流通量最大的一个货币单位,器类以玉料为主,类似明代的散碎银子。
VII级玉币长约2.54.5厘米,仅占齐家文化玉器总数的4%。器类仍以玉料占绝对优势,其次为圆片玉算筹,凿最少,是最小单位的“零钱”,使用的机会并不多。
货币的流通手段职能是指货币充当商品交换媒介的职能。尽管我们尚不能找到齐家文化玉器作为商品交换媒介的直接考古,但是我们根据一些遗址中玉器的考古存在背景关系,可间接推测其商品交换的媒介功能。
如武威皇娘娘台M24为一男二女合葬墓,随葬陶器6件、铜锥1件、玉石璧1件、绿松石珠饰数枚。其中,玉石璧原本为货币,可以作为交换陶器、铜器、人口(买来的女奴)的媒介。再如,张掖黑水国遗址是一处齐家文化的专业化铜冶铸遗址,出土VI级玉币5件,其中玉斧3件、玉料1件、玉戚1件,表明黑水国冶铸遗址出土的玉币很可能主要用于矿石、铜料、冶铸工艺材料、工匠劳动力、工匠基本生活资料、铜器产品等之间交易的媒介。故而,币器类以生产工具斧为主。
货币的贮藏手段职能,即货币退出流通领域作为社会财富的一般代表可以被贮藏的职能。后柳沟村的琮璧玉器坑贮藏了II级小孔璧和IV级琮各3件、V级琮1件,显然以贮藏大额面值和中等面值的玉币为主,小额面值的玉币为辅,其社会财富贮藏职能表现得淋漓尽致。皇娘娘台M48有二女的男性墓主,随葬璧83件;师赵村墓葬M8出土的琮和璧,实际上就是在执行货币的贮藏手段职能。
所谓“国际国币”,是指货币执行平衡国际贸易差额、用于从国外购买商品、对外国的资金援助、借款、战争赔款等职能。
玉器研究家邓淑苹将具有很大共性的齐家文化、石峁集团、陶寺文化和山西芮城清凉寺墓地玉器(可能与陶寺文化有关),归为华西系玉器。我们进一步认为,齐家文化、石峁集团、陶寺文化更有可能是三个不同的政体。其中,石峁集团与陶寺文化已经进入到国家社会形态,它们同齐家文化形成了一个黄河中上游地区的共同商品贸易圈。因此,华西系玉器即可作为该商品贸易圈共同使用的“国际货币”,在三个政体之间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