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北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是什么时候施行的?

※发布时间:2020-10-23 11:53:36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一、北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是什么时候实行的?

《北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经2017年9月18日市政府第164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为了保障境内来沪职员的正当权利,北京工作居住证←点这儿获取2020年快捷到手的渠道。,标准人口服务跟管理,进步政府服务程度,增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和谐发展,依据《栖身证暂行条例》,联合本市实际情形,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点此处查阅2020年快捷通道,不满足要求也行。,制订本措施。《北京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寓居证》)的申办、发放、应用以及积分管理等相关运动,实用本方法。

市发展改造部门负责本办法组织实行的综合调和。公安部门负责居住登记及《居住证》证件等相关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居住证》积分等相关管理。教育、卫生计生、工商、税务、住房城乡建设、民政、经济信息化、司法、科技等相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与本办法相关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各区人民政府负责本办法在其行政区域内的详细组织实施工作。街道办事处、镇(乡)国民政府设置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央受公安部门的委托,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点这儿查看2020年2-3个月让你拿到的法子。,详细承当居住登记、《居住证》办理工作。人才服务中央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委托,具体承担《居住证》积分办理工作。

二、重要内容

第九条(申办条件)

分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合乎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固住所、持续就读前提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根据本办法申领《居住证》。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供给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实在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条(受理与补齐)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同时将材料移送公安部门;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诉申请人补齐材料。

第十一条(信息比对)

公安部分通过本市实有人口信息治理体系对申办材料进行信息比对;必要时,能够将有关资料移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教导等相干部门核验。

第十二条(签发、制证、领证)

《居住证》由公安部门签发。

对契合办理条件的,公安部门应当自受理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制作《居住证》。因特别情况不能定期制造的,制发《居住证》的时光最长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居住证》制作结束后,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诉申请人领证。

第十三条(信息变更)

持证人的居住地住址等登记信息产生变更的,应该在30日内持相关证实材料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核心办理信息变革手续。

北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给北京市居民办理居住证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法律性的规定,防止了国民在办理居住证时呈现抵触和纠纷难以解决,居住证办理机构应当严厉遵照相关划定办理居住证的相关情况,波及到发生矛盾纠纷的也可以以此办法进行调停和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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