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发科案审判长:玉石价格判定不盲目采用鉴定价格

※发布时间:2018/8/21 14:46:33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央广网东营2月28日消息(记者孙莹 柴安东)中央台记者在倪发科案宣判结束后,独家采访了此案审判长、东营市中级副院长薄其红。

  薄其红:我们从2014年11月27号收到这个案子,这个案子是最高指定我们管辖,等于是11月28号立案。

  薄其红:最大的难点一个是犯罪次数多,总共有49次。再就是涉案物质多,价值难以确定,玉石价占到了受贿数的68%以上。

  记者:很多人关心倪发科案件的所谓玉石“雅贿”,但玉石的价格判断恐怕是个难点,您在判定的时候标准是怎么定的?

  薄其红:检查机关起诉的时候大部分是以鉴定价格来确定的,有一部分是由出售人、购买人以及一些书面的书证能购买性的价格认定的。但是在审理以后我们发现,有些玉石的价格通过鉴定和购买价相差比较大,我们就采取了相互比较的方式。如果在购买的时候购买人、出售人价格一致,属马的今年多大我们没有采用鉴定价格,采用购买人和出售人相互能够印证的价格来进行认定。这样和公诉机关价格相差是51.57万元。主要涉及购买价和鉴定价不一致,我们根据查明的事实认为购买价还是比较确切的。比如,其中有一块石头购买价格是1.2万元,鉴定价格是12万元,相差10倍,我们就采取了当时购买价格,也经过购买人的辨认,这个价格确定的是1.2万元。

  薄其红:对,倪发科进入审判环节以后,我们也是让他充分地说明自己对犯罪事实的理由、自己的不同认识,特别是在庭前会议期间,对某些玉石、字画,还有一些特定关系人收受的数额,我们充分的听取了他的意见。倪发科在法庭上比较,在陈述期间,陈述的也非常诚恳。

  本文由 恒宇国际(www.neivn.cn)整理发布

关键词:玉石价值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