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共抽查了标识为“翡翠”、“和田玉”等产品118批次,其中,94批次产品合格,24批次产品不合格。
记者了解到,由于2015年江苏省对翡翠产品进行了重点监测,今年的合格率同比有所提高。但和田玉是首次重点监测,合格率不够理想。本次共抽查翡翠83批次,合格75批次,合格率90.4%;抽查和田玉28批次,合格18批次,合格率64.3%。此外,还抽查了其他玉石品种7批次,合格1批次,合格率14.3%。
以假充梦到房子着火真,即用人造品或低档玉石假冒高档玉石,9批次产品存在以假充线%。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用的石英岩、大理石假冒天然翡翠、和田玉;二是用绿色、白色玻璃假冒天然翡翠、和田玉。
本次监测到的不合格产品中有8批次产品标识不合格,占不合格产品33.3%。一是以产地标识玉石名称。未按标准的要求以珠宝玉石基本名称命名,而是以产地命名,消费者无从知悉销售的珠宝玉石是什么。如标称为“阿富汗玉镯子”,以产地国名标识玉石名称,经鉴定实为大理石。二是以多个珠宝玉石标识一种玉石名称。这是标准明令的珠宝玉石名称标识方法,如“翡翠碧玉原石”,使用了“翡翠”和“碧玉”(和田玉的一种)两种玉石名称命名一种玉石,无法让人明白销售的产品是“翡翠”还是“碧玉”,经鉴定实为玻璃。
一是“傍大款”:即部分网络电商在宣传自己的产品时,千方百计使用毫不相干的其他珠宝玉石名称、专用评价术语来修饰所售产品。如用“翡翠绿”、“冰种”、“白玉色”、“羊脂级”等翡翠、和田玉专用术语,修饰、美化石英岩、大理石等低档产品,消费者选购。
二是“转移视线”:部分网络电商在介绍自己低档产品时,故意含混、淡化所售产品的真实属性,介绍高档产品的使用和养护方法。如所售产品明为白色的大理石,却回避其具体属性,仅标注“天然玉石”,却大篇幅介绍和田玉、白玉的使用和养护方法,消费。
三是“货照不一”:部分网络电商网上的宣传图片经过PS处理或取向拍照,美化材质、隐盖缺陷,实际到手的产品与图片宣传的产品相差悬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