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印务:关于与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为子公司陕西永鑫纸业包装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5/21 22:44:36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环球印务”)于2018年 3月 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为子公司陕西永鑫纸业包装有限公司提供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由 1000万元增至 2000万元。通过公司与吉宏股份的战略合作,增加固定资产投资,扩大生产规模,利用吉宏股份及环球印务两家公司优质的市场客户资源,及在药品包装、快速消费品包装领域的领先管理经验和优良的品牌度,整合资源,

  陕西永鑫为缓解主要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带来的流动资金压力,拟向其主要供应商玖龙纸业(重庆)有限公司申请以授信模式采购原纸,取得玖龙纸业原纸的优惠价格及较长款期,授信期间为 2018 年 0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由陕西永鑫的股东双方按持股比例共同提供,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3年 12月 24日经营范围:专业化设计服务;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本册印制;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塑料薄膜制造;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其他未列明制造业(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印刷专用设备制造;其他专用设备制造(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专业设备修理(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董事会认为:上述事项的被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吉宏股份提供的目的主要为了满足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及《公司章程》相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累计金额为人民币 2011.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3.88%;除前述为子公司提供的外,公司不存在对子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无逾期,无涉及诉讼的。

  司为控股子公司向供应商申请以授信销售模式采购原纸共同提供,符合行业特点,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决策,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西永鑫纸业包装有限公司共同提供,可满足子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信誉状况良好、信用风险较低,有能力按期债务。本次公司与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事项符合相关,决策程序、有效,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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