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玉凳被曝系赝品 拍卖业集体失声显行业乱象

※发布时间:2021-1-3 19:31:25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属鸡的属相婚配表回顾2011年古代玉器专场拍卖会上,中嘉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对“汉代青黄玉龙凤纹化妆台(含坐凳)”以1.8亿元起拍,最终2.2亿元成交,创下至今玉器拍卖的记录。事件随后引来关注,专家纷纷“发声”,直指“汉代玉凳”为赝品,认为汉代根本就没有凳子。今年2月1日,拍卖行称“汉代玉凳”买受人并未当场付款,最终实际并未成交。

  一方面,根据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公布的数据,10家文物艺术品拍卖公司2011年春秋两季共举办451个专场拍卖,成交56998件(套),成交率75.15%,成交额创下372.08亿元。另一方面,一个涉及百亿资金规模的大市场,天价闹剧不断上演,种种确实让人触目惊心。

  经论坛帖后,有跟进调查后发现,这套所谓的“汉代玉凳”来自运河镇向阳村,是老虎玉器店的赵姓老板根据明代的老件仿造的。整个制作过程用了1年多时间,仅那件梳妆台22个工人就用了7个月,都是分部件生产好,然后再进行组装的。2010年作为工艺品卖给了的老王,售价260万。赵老板称,光料钱就上百万,而自己也要赚一些钱。同时补充道,最近两年原材料价格疯涨,如果放到现在,玉凳能值500万元。

  对于暗访记者,老板如实透露自己就是生产者,但是对明访记者则矢口否认。业内人士吐露,假古董在行内已经不是什么秘密,只是不方便放在台面上说。

  据了解,邳州运河镇向阳村是一个城中村,这个村里玉器加工作坊不在少数。作为纺织品完工之后,当地人会成群结队地“跑老件”,即通过各种方式让购买者相信仿制品是真正的文物。根据邳州的统计,目前当地玉器行业从业人员超过5万人。邳州玉雕产业的年产值有二三十个亿,已成当地一个重要的产业。

  此番被卷进“汉代玉凳”事件漩涡中还有个人物,就是为“玉凳”做出鉴定结果的故宫博物院研究员周南泉。有网友指出,拍卖背后是联手抬价的产业链,鉴宝“专家”一定与这系列利益环节脱不开干系。

  面对“玉凳”的质疑,周南泉2月13日首度开腔回应质疑。并,自己对玉凳的综合判断属于汉代器物结论无误。周南泉称,玉凳真正的实际用途还需要探讨,毕竟这两件玉器没有史料记载,而仅凭对这件“玉凳”的现代称谓,不能否定整件玉器的各方面汉代特征。

  “汉代礼制以跪坐为合乎礼节的坐姿,坐着不符合当时的礼制。类似于现在小马扎的坐具胡床,在当时的社会生活中也非常有限,胡床直到南北朝后的隋唐才开始普及。”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历史文献学教授李德山告诉记者,虽然汉代风俗是跪坐,但是具体有没有椅子不好说,目前考古出土来看基本是没有,就算有也是皇室用的,但高座的玉椅子很可疑。

  中国收藏家协会玉器委员会主任姚政发文:“周老没有走眼”,汉代玉凳是“撼世国宝”,2.2亿便宜了,10个亿都不止。于是这篇文章又将事件推向了更。

  “收藏家的评判和考古评判标准不一样。考古是看还是出土。”厦门大学考古系学者解释道,的话就可能有赝品出现,但是出土一定有墓穴,配以周边的,有可信的评判依据,赝品的可能性小。但是,如果真像网络质疑的那样,该物确是出土文物,我们的能力还尚未鉴定出来汉代有椅子,也是不成立的。因为汉代的多是汉白玉,而不是照片看到的大块和田玉。

  22日,江苏邳州作坊披露后,第二天,当地宝石行业协会会长即明确称他一眼就看出了“汉代玉凳”就是伪造的,但是为什么一年多来,这事件在拍卖业集体失声?

  记者查找拍卖“汉代玉凳”的中嘉公司资料,发现原来其早有类似前科。2008年12月25日,刘先生以25万余元的价格从中嘉公司拍得7件瓷器和1件玉器。后刘先生通过鉴定发现拍品全部为现代或当代仿品。刘先生起诉索赔。中嘉公司的说辞是:该公司是国家一级拍卖公司,不会为了二十几万元欺诈谁;拍品是刘先生依据鉴定专家的鉴定证书购买的;拍品已经拍出去9个月了,不能证明刘先生要求退回的货物就是当初卖出去的。最终法院判决合同撤销,刘先生退还拍品,中嘉公司退还货款并赔偿鉴定费损失24000元。

  记者从拍卖界业内人士处得知,如果一个拍卖行能高价卖出一件赝品,那么其过半拍品可能都是赝品。但是又有行业人不屑地评论,如今来看,拍卖行业并不能独善其身,哪个不是参半的卖?

  事实上,行业内的佣金制度是促使拍卖方虚抬价格的杠杆。据业内人士透露,参与拍卖最少收取500元服务费;200万元以上的,要收1%的服务费;150万-199万的要收15000元服务费。这就意味着拍卖价格越高,拍卖公司能得到的佣金越多。一些艺术品其实买卖双方已经约定好价格了,但在拍卖会现场,买家会故意将该藏品价格抬得很高,最终以很高的价格买走,但其实买家只支付了原来的约定价。但至此以后,同类产品的价格基本就按照这个“虚拍”后的价格来制定起拍价。

  还有就是业内“专家”良莠不齐。目前的鉴定企业只要经过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就可以开业,有的则挂靠在某某协会、某某高校之下,还有的私人既不具备相应条件又未经过审批,同样开展鉴定业务。这些机构根据出价的多少任意“鉴定”文物出产时间,并且不负法律责任。

  “如果藏品为假,专家和投资公司就不应该给出高价;如果是真的,藏家支付了鉴定费,专家也给出鉴定结果,就应该对鉴定结果负责。”正信律师事务所董敏华的看法是,一旦发生类似事件,藏家可以要求投资公司道歉,并赔偿损失。

  “汉代玉凳”事件引发的思考,需要反思的不只是鉴宝者,重点是这一年多来,拍卖业集体失声了。而且是累犯。

  《人体蒋碧薇女士》,曾以“徐悲鸿油画”之名在2010年6月被九歌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在春拍中以7280万元人民币的天价成功拍卖。2011年9月,中央美术学院首届班的部分学生发表,称《人体蒋碧薇女士》是当年他们的习作,并非徐悲鸿作品。

  从经济利益出发的拍卖者,拍给一个同样非收藏却重利的拍者,似乎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但是不是因普通人对文物知识的匮乏,就活该被卷进这条利润链?

  这个行业乱象背后的缺陷还体现在追责不同。我国《拍卖法》的第61条指出:“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拍卖标的的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责任”。也就是说,拍卖行是一个商业机构,不是鉴定机构,只负责拍卖等经营活动,不负责拍品的。

  我们再来看看国外拍卖行的责任认定:佳士得是在拍卖日起的五年期内,提供两位佳士得和买方都可以接受的专家书面意见可以退还购款。苏富比(微博)是在五年内,如果苏富比所出售的拍品被发现是赝品,根据一定的条款苏富比将取消该交易并退还购买款项。

  值得欣慰的是,我国拍卖行业能否一条标准化发展的道或许就起航于今年5月。2011年12月30日,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的第389项,名为“拍卖企业的等级评估与等级划分”的行业标准中,参与评估的拍卖企业所需本条件和等级划分标准有了明确的,于今年5月正式实施。来源南方日报)

  

关键词:木质大象凳